中国书画文促会组织架构
一、中国书画文促会的权力机构
1、中国书画文促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.(按照本会章程规定,每届五年,每五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。会议方式可现场会议,也可通讯方式。)
2、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。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,理事会领导本会工作,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。(按照本会章程规定,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。)
3、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,理事会闭会期间,常务理事会领导本会日常工作,对理事会负责。(按照本会章程规定,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常务理事会。)
二、日常管理负责人:
1、会长:是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的负责人。
2、常务副会长:全面协助会长工作的负责人。
3、副会长:专项协助会长工作的负责人。
4、秘书长:负责协会日常管理工作的负责人。
5、常务副秘书长和副秘书长:专项协助秘书长日常管理工作的秘书处负责人。
三、日常办事机构:
秘书处负责本会日常行政办事机构的管理。
秘书处下设:会员部、法务部、财务部等办事机构。
1、会员部:会员发展、登记、办理证书、授牌、日常档案管理、人才库、人才基金建设等各项会员服务。
2、法务部:促进会对内审计管理、法务咨询、规章制度起草、合作法律文书审查、备案;对外诉讼代理、法律维权。
3、财务部:按照非盈利机构财务制度执行财务制度和全年财务预算管理。
四、本会二级机构和内设机构:(二级机构和内设机构均为非法人)
(一)、专业委员会(拟设20个):
1、艺术专业委员会(筹)
2、红色专业委员会
3、产业专业委员会
4、人才专业委员会
5、收藏专业委员会
6、文化遗产专业委员会
7、公共艺术专业委员会
8、书画春晚专业委员会
9、华服保护专业委员会
10、乡村振兴专业委员会
11、美育专业委员会(筹)
12、书画版权专业委员会(筹)
13、书画修复专业委员会(筹)
14、数字书画科技专业委员会(筹)
15、艺术空间专业委员会(筹)
16、融媒体专业委员会(筹)
17、艺术评论专业委员会(筹)
18、书画金融专业委员会(筹)
19、白皮书专业委员会(筹)
20、关注艺术专业委员会(筹)
(二)、工作委员会
1、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;
2、书画院线工作委员会。
(三)、驻外机构:
1、驻全国城市办事处:郑州办事处;
2、驻“一带一路”国家办事处:法国巴黎办事处(筹)。
(四)、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:
1、人才专项基金管委会:该基金为书画人才公益奖励基金。(筹)
2、书画艺术专项基金管委会:该基金书画艺术品征信基金。(筹)
3、书画收藏专项基金管委会:该基金是书画收藏品修复、收藏鉴赏和展览基金。(筹)
(五)、书画学术理论研究、培训、展览机构:
1、本会书画艺术馆(全国性书画展览展示的策展和市场研究机构);
2、本会书画院(全国性中国书画文化学术研究、培训机构和中国书画文化白皮书编纂机构)。
(六)、书画展览机构
1、(直辖市和省会城市)红色文化书画艺术馆院线
2、书画艺术馆院线
3、乡村振兴书画艺术馆院线(简称:村艺院线)
4、书画收藏艺术馆院线
5、数字书画艺术馆院线
6、非遗艺术馆院线
(七)、基地:
1、书画创作基地:书画大师艺术馆群落、工作室和新时代书画经典创作文化工程相结合的示范基地;
2、书画数字产业基地((书画艺术品的数字版权、认证、拍卖、交易、金融等,基于数字书画产业的新质生产力科技创新基地);
3、旅游+关注艺术示范基地(乡村振兴等文化旅游示范基地)。